股东出资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出资到位股东起诉不出资股东?
按照目前的司法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公司股东出资***管辖一般应当由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因在于:
无论是民事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司解中都明确规定了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 减资、公司增资等***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由此可以看得出法律当中并未明确规定出资***应当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那么就应该适用一般管辖的原则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进行管辖。
其次从案由来看股东出资***当中往往是因为被告即未出资一方引发的诉讼,那么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有利于后期关于裁判结果后的执行程序的执行。
综上来看,股东出资***不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股东出资***由被告住所地或公司所在地***管辖。股东出资瑕疵,公司可以诉未出资到位的股东补足出资,出资到位的股东也可以***出资瑕疵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不仅仅有诉讼途径,还有其他非诉手段来限制出资瑕疵股东的权利,甚至将其除名。
首先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应予支持。即一种是公司作为原告,未出资的股东作为被告;还有一种就是其他股东作为原告,未出资的股东作为被告,公司作为第三人。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还规定了: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其次股东出资***,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的情形。所以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公司股东***去哪里投诉?
如果你在公司股东***上遇到问题,并希望进行投诉,你可以考虑以下途径:
1. 证券监管机构:如果公司是上市公司,你可以向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投诉。这些机构负责监管和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运行,保护股东的权益。你可以在证券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上找到投诉渠道和相关信息。
2. 公司监管机构: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有专门负责监管公司运营的机构,例如公司注册局或商务部门。你可以向这些机构投诉公司违法行为、不当经营或其他违规行为。
3. ***:如果你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你可以通过***提***讼来维护你的权益。你可以咨询律师,了解如何提***讼和相关法律程序。
在进行投诉之前,建议你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他们可以为你提供具体的建议和指导,帮助你选择最适合的投诉途径。另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投诉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你参考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机构的指引。
如果发生公司股东***,您可以考虑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和投诉:
1. 内部调解:首先,您可以尝试进行内部调解,也就是与其他股东或公司管理层进行协商和谈判,以解决***。可以尝试找到共识和解决方案,或者借助相关机构的协调。
2. 证券监管机构:如果无法通过内部调解解决***,您可以向相关的证券监管机构投诉。在中国大陆,证券监管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您可以通过其网站或者电话等方式了解具体投诉渠道和要求。
3. ***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如果无法通过内部调解和监管机构解决***,您可以选择向***提***讼。您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证据要求,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据。
请注意,在面临公司股东***时,实际行动前最好咨询专业法律和财务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