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是否有权阅卷?如果阅卷违规么?
侦查阶段还没有卷宗生成,律师是无权也没办法阅卷的,也就谈不上违规。案件需要到审查起诉阶段生成卷宗,这时律师是有权利阅卷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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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规定,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无权阅卷;在检察院***后,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
申诉阶段律师阅卷规定?
根据您叙述的情况,依据《律师法》第三十四条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申诉的案子没有立案可以阅卷吗?
刑事案件在申诉阶段可以阅卷,但是是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的辩护人经过人民***,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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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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