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是什么
1、法律主观:土地使用税 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2、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3、土地使用税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4、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土地使用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属于财产税。
5、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 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大城市每平方米一块五至三十元;中等城市每平方米一块二至二十四元;小城市每平方米九毛至十八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每平方米六毛至十二元。
土地税征收标准是:大城市:5元至30元;中等城市: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土地税简称“地税”。指对土地课税的总称。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和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标准是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即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