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五十二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获得生育奖励和其他优惠政策。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夫妇生育奖励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实施及资金保障的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从2002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
3、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领导,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4、四是,生育政策是本法的核心内容,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思想上的混乱,误以为生育政策有所改变,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5、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计划生育新政策是什么
1、生育是夫妻的权利,计划生育也是夫妻的义务,不可偏废,不应当只认识到其中部分。
2、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3、法律分析:2021年5月31日只是审议优化生育政策文件,指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4、年1月多地再发鼓励生育新政云南省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二孩补贴2000元、三孩补贴5000元。
5、年生育津贴新政策具体是:生育津贴计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6、生育政策2022年新规定,生活中女性朋友们生宝宝之后,一般都是可以休产假的,而且国家为了帮助那些困难的家庭就会有补助,以下介绍生育政策2022年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第十八条
1、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2、截至2021年8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3、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内容共分成四款,具体内容为: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