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和办事处的区别
法律分析:代表处和办事处的区别:在一般情况下海外公司在国内设立联络处为代表处,而国内公司在各省市设立联络处为办事处。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是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
法律分析:公司代表处和办事处的区别是:办事处可以独立经营,代表处不能开展经营活动;代表处的税务是核定征收,按照经费支出计算税额。办事处的税务是查账征收,具体交税金额根据经营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都是分支机构的一种,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和子公司的区别包括以下五个方面:法律地位不专同。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公司登记名称不同。业务范围不同。
经营能力不同 分公司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扩大总公司的经营规模,因此依法设立拿到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有经营资格、诉讼资格,也具备独立缔约的能力。
代表处的作用有哪些?
代表处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
在外商与国内企业有了初步的合作之后,并且国内供应商已经可以直接和外资母公司进行合同签订货物交付,代表处的作用就在于接待联络,并且对合作进行监督。
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全称是”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
代表处是什么
1、代表处是指在国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而成立的外国企业代表处,即由代表处联络外国企业在国内对接商务贸易、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的联结机构。
2、所谓“代表处”不具有“外交地位”。外交代表机关是一国派驻另一国的官方代表机构。在达成建交协议后,建交双方在对方的首都各自设立与外交代表等级相应的外交代表机关。
3、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是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
4、代表处全称为外国企业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
5、办事处一般是为方便业务往来而在总公司异地所设立的临时办公场所,无需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可以从事销售协调工作,但不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6、代表处是联络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业务范围也就是联络业务,处理协调总行和地方业务的关系。。如果业务,最后都必须由总行或者业务行来执行。
国家代表处是什么意思
代表处是指在国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而成立的外国企业代表处,即由代表处联络外国企业在国内对接商务贸易、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的联结机构。
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是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
代表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机构是一个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所以外商代表机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需要指出的是,外国代表处不得进行直接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驻外大使馆通常设立领事部,并指派外交官员负责领事事务。